济宁鑫能热电有限公司济宁新材料产业园2×6万千瓦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电力接入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济宁鑫能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济宁鑫能热电有限公司济宁新材料产业园2×6万千瓦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电力接入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2.2 项目编号JNNY-GC-GK-202509-1335

2.3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工之日起。

竣工日期:以甲方、监理方及供电公司验收合格且整站设备正式带电运行24小时后止。

合同总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0天完成。

2.4 项目范围:

济宁鑫能热电有限公司济宁新材料产业园2×6万千瓦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电力接入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范围包含: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10kV送出线路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阶段、采购阶段(包括导线、电缆、地线、绝缘子、金具等线路材料)、施工安装阶段(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导线架设、电缆敷设、防雷接地施工等)、验收(项目自检自验、原材料送检、电力公司验收、电科院验收、电力质检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送电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0kV架空段送出线路全部设备及材料的的采购及安装、110kV电缆段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所有范围内的架空段及电缆段线路相关的土建工程、线路路径中所有交叉跨越及改造中全部的手续办理、民事征地协调、青苗赔偿、对侧220kV卜集站对应间隔全部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通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改造和调试、进站施工协调、对侧定值计算及修改、交接试验、电力公司验收、设备材料的资料收集及归档、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及归档、线路电力质监的办理,项目中所有的跨越、钻越以及过渡方案的设计、审查均需要得到电网公司的批复同意,项目中所有的设计、采购、安装及相关的手续协调办理均须保证项目符合国家电网山东省电网公司并网验收要求并按期并网发电。

合同工作范围包括本工程从勘查设计、承包方进场施工至并网发电、通过达标验收、移交生产、竣工验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本工程承包人的投标范围包括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手续办理(除项目核准外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地勘、水保验收、环评验收、电力质监等)、临时及永久征地、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民事及政府、电力部门等相关协调、性能质量保证、防鸟措施、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部内容。送出线路起始点:鑫能热电项目升压站110kV GIS出线套管接线端处(与GIS接头处接线终端,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110kV GIS出线套管接线端处至对侧卜集变电站导线连接、光纤熔接(含光纤配线架、接头包)、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线路终点为对侧变电站。

2.3.1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标识标牌、设备命名牌安装及征地及补偿(临时和永久征地)、所有电缆隧道与杆塔基础占地青苗补偿(含所有需补偿的地面附着物、含前期地勘青苗补偿)、征地协议签署、通道清理并承担所有费用、施工临时用地补偿协议签署并承担所有费用、线路跨越道路、河流、线路、村庄、厂房、树林等协议签署、第三方委托报告出具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民事协调、临时停电、维持政府关系、林地砍伐及手续办理、复垦、植被恢复、交叉跨越、电力线路改造、对有影响地上或地下光缆、管道、文物、无线电台等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及赔偿以及工程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委托报告等全场所有建筑安装工程,负责环保、水保、防洪、节能、安全设施、消防(含线路防火措施)、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防雷、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并通过电力公司审核验收(含对侧站保护装置及远动通讯)、试验及检查测试(含第三方试验)、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电力质监验收及协调、电力并网验收、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本文件未特别提及,但是可以合理推断属于项目至并网发电,完成交钥匙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工作或其他材料的提供,均属于本工程承包范围。

2.3.2运输道路包括场区外原有道路通行协调、扩宽取直整修、征占地、林木砍伐、地上附着物清理、原有路面损坏补偿及维修、民事协调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新建道路征占地、林木砍伐、地上附着物清理、民事协调以及道路、标识标牌、防洪、环保施工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场地平整包括施工平台、物资中转平台、设备组装平台用地租用、平整,临建设施包括临时生产、生活与管理设施、现场的道路、需硬化的场地、供水、供电、通讯、管理网络等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应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划要求,负责修建现场所需要的临时设施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投标人使用结束时,按招标人的要求拆除并恢复场地或无条件的移交招标人。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3.3设备材料指本标段内的所有设备、标识标牌、设备命名牌与材料采购、样品采购、运输供货、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搬运、二次倒运、材料设备开箱验收、进场检测(含设备到货检测、材料取样送检)、复试、设备检测、功能试验、物资存放场地建设(安装围栏、监控)、仓储保管、保养、发放等工作,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DL/T855-2004)的要求对现场工程设备、材料实施分类保管。投标人应及时构建符合要求的棚库、封闭库、保温库、危险品库等。露天堆放场地应进行必要的硬化、围护,并设有排水、防火设施。投标人应建立健全设备、材料开箱检验、出入库管理、维修保养、废弃设备材料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招标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将不定期对设备、材料的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投标人负责落实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同时也包括设备材料的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的提供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归档等。

2.3.4工程验收及移交包含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当地政府部门、电力公司验收、电力质监验收、电科院相关检测验收、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的检查、验收。负责工程调试、试运行、竣工的试验、送电并网、培训、交付运维等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成后,符合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含消防、防洪、环保、水保、用地规划、职评、安评、节能、档案、防雷、安全、质量监督、电网验收、电科院及第三方检测等)的巡查和专项检查要求。

2.3.5成品保护:投标人负责所有施工作业面及成品面(包括但不限于基础、道路、围栏、杆塔、导线)保护都必须符合发包人和当地政府的相关安全、质量、环保等管理规范。负责设备正式移交之前的运行维护、试运行期间的缺陷处理。如因投标人施工或管理不当所致,应由投标人修复、处理,不得向发包人索取额外费用,如事故使工程竣工投产日期推迟,投标人赔偿经济损失。

 2.3.6本工程合同签约价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方租用的临建设施、物料存放场地、垃圾处理场地、运输道路、施工平台、电缆沟、电缆井、过路顶管、电缆隧道、线路通道等所有征占地、地上附着物清理补偿、退场恢复原状以及与相关当地政府、村民协调及可能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等费用、验收费用、人工费、材料费(包括材料价差)、施工机械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利润、税金、停窝工损失费、二次倒运费、冬雨季及夜间措施费、赶工费、环境保护、国家规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保险等各种费用和税款。

2.3.7范围还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遗漏但明显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其它项目。招标文件中已有的工作量而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误报的视为投标人的合同范围,已经包括在合同价格中。工程量清单描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人参考。

2.3.8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除了招标方明确由招标方完成的内容外,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民事协调、工程检查、第三方检测验收、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本工程相关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除上述以外,投标方还负责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起两年内的保修工作。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到期最后一个月提供齐全。

2.3.9本次提供的可研资料仅供参考,110kV送出线路长度和工程量需投标方通过现有可研资料以及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确认工程量,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110kV线路长度和工程量均以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初步设计收口版(经过发包方评审并通过)为准,投标方应根据项目现有资料和现场踏勘充分评估项目风险,其间发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线路路径调整、杆塔位置变更等均由投标方承担,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工程量。本项目110kV送出线路可研阶段未完成岩土工程初勘工作,可研阶段参考项目附近其它线路的地勘报告。投标人中标后需根据项目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需充分评估现有情况下的风险,其间发生的任何关于地质情况和土建基础方面的变更均由投标方承担,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工程量。升压站对侧间隔中所有设备选型均需满足系统接入批复和当地电网公司的要求,投标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有关设备及材料选型和数量问题提出变更要求。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见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界定EPC总承包工程范围的依据,EPC总承包方需根据工程范围自行设计、修改和完善工程量清单,不得以工程量清单中内容做为提出变更的依据。本合同涵盖的工作但工程量清单未包含的,投标人仍需完成。但若投标人完成工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则工程量清单内该项工作的价格可作为发包人关于本工程性能、质量、内容、工程量考核扣款的依据。

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购买(甲供设备除外),材料运输、转运、监理与业主要求的取样送检、第三方检测均由投标人负责相关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本投标范围以及工程量清单如未明确或缺少,但却是本项目并网运行所必须完成的工作,也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充分了解和熟悉当地政府、电网对此类项目的建设要求及根据国家及行业现有标准规范要求考虑可能存在的变更及承担相应的风险。

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EPC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政策变化、不可预见因素等任何因素而增加中标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与工程相匹配的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能源局核定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负责人A证+企业安许)。

3.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1个或以上110kV及以上线路EPC或PC施工总包业绩(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承办范围及合同签署页信息等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签订时间为准)。

3.4 项目经理需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合同实施阶段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至少1个110kV线路EPC或PC施工总包业绩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并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项目经理业绩需在合同内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不能体现,需出具由业主出具的相关说明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以竣工验收报告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本项目招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及济宁能源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要求提供的以上所有资质均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请资质延续(申请资质延续的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下载时间:202599-20259299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份(标包),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登录(首次使用需先注册,经审核后方可使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zc.jneasygo.com/)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购买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9299时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zc.jneasygo.com/)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投标人首次使用,需办理数字证书(CA)后,使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标书编制软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CA办理请登录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zc.jneasygo.com/)首页,选择“CA在线办理”。

6.4 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

7.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59299时

7.2 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报价大厅进行签到、解密。

8.解密

8.1 解密时间:20259299时-10时

8.2 解密方式:投标在开标前登陆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投标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9.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济宁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jining.gov.cn)、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iningcoal.com)上发布。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 投标人应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zc.jneasygo.com/)注册购买CA后方可参与招标项目。

10.2 招标文件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的,将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布,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10.4 本项目实行全程网上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网上注册、网上下载文件、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网上进行澄清答疑等,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济宁鑫能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5263769506

11.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5064733390

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世纪东方大厦12楼1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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